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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斯】时与玫瑰

                                 一

  “我们拥有时间,拥有全部的时间。”

                                    二

  王三做时零的大堂经理有五个星期了,月历终于翻到了“三”。

  他记得清楚,因为他正好见过那个男人五次。每周六,那个男人一定会来,买走一只淡金色的时光瓶——时零公司做时间买卖,他们买卖时光瓶,瓶里储存着长短不一的时间。

  王三觉得,那男人当真生得周正,五官无甚挑剔,特别是那一双眼,像春日深潭倒影着天上星。

  王三问同事,他是谁?

  同事一脸诧异,声音低得像贼:“他叫李斯,你……最好别在公司里提他。”

  “为什么?”

  对面彻夜不歇的电子屏幕还在吱呀叫,荧幕上的广告明星换了一拨又一拨,只有那一行白字仍在不断循环流动——

  “时零总裁嬴政于今年二月一日因心脏衰竭去世,年仅二十三岁。”

                                    三      

  李斯回家都不愿开灯,开了门就站一会儿,凝视屋内的黑暗。人眼总是追随着光明,于是他就可以把目光转向茶几,看着玻璃罩中的玫瑰泛着淡淡的光。

  他向往光明,也知道太阳明日照常升起。可再多的明日阳光那都是别人的,他抱着属于自己的萤火苟延残喘。

  玫瑰快要凋谢了。每一片花瓣上的纹路都印上死神的亲吻,泛着不详的黄黑;花瓣要落干净了,茎上的刺就愈显尖锐。但如果可以,李斯想一直紧紧抓着它——他明白花刺扎破皮肤的尖刻痛感,但就那一瞬,再握一会儿就麻木了。麻木了好啊,麻木了好,可不断滴下的鲜血仍然会不屈不挠地警告他:“放手吧!放手吧!”于是他选择了远观——已经有太多人劝告或者警示过自己,不需要一朵花再说了。

  他将时光瓶的瓶口伸进玻璃罩,轻轻拍瓶底,淡金色的光芒霎时充盈了罩子,而那玫瑰,像是被他心头血浇灌了,已落罩底的花瓣又重回蕊侧,死神的亲吻被爱神的轻抚擦去,刻薄的刺在晕黄中似乎都柔软不少。时光再次流转回一周前,像枯木逢春,像惊蛰重至。

  李斯坐在玫瑰旁,忽然想起曾经听过的童话故事——

  美丽的姑娘被迫嫁给了残暴的野兽,女巫说,在最后一片花瓣落下时,她若仍不爱他,城堡就要坍塌了,他就要以野兽的样子死去。

  幸好,姑娘最后爱上了野兽,那朵玫瑰再也不会凋谢。 

  我也爱他啊,李斯想。

  是啊,李斯多爱他,就连玫瑰花瓣上将落未落的露水坠入心潭都能掀起惊涛骇浪。

  “你说玫瑰谢了,我就不能再想你。”

  “你说的轻松。”    

                                  四

  他们第一次相遇,隔了一层玻璃。

  当时李斯正在讲课,忽然听到学生窸窸窣窣地暗声交谈。在发现敲讲桌、清嗓子都无甚用处后,他顺着几个女生躲闪的目光往窗外望去。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玻璃窗外,正看着自己。四目相接里,李斯扶了扶眼镜,转过头之后,声音比刚才更提高了些许——他得把学生的注意力拉回来才行。

  从那以后,李斯的办公桌上每日都会多上一支玫瑰花,李斯知道是他送的。

  每当李斯推着自行车走在校园的绿荫道,在最高的榕树低下,他就站在那里。淡淡的阴影打在他的鼻梁上、双眼上,还有勾起的嘴角上。

  在一分钟的相见终于日日叠加到四分之一时辰时,他终于走到了李斯身边,他说,他叫嬴政。

  李斯早就知道了,同事在他耳边絮叨了一个月——时零公司总裁,年少有为。

  李斯问他,为什么要送玫瑰花。

  “你听过美女与野兽的故事吗?”

  李斯点头。

  “女巫的玫瑰一凋谢,野兽就要死了。当然,前提是美女没有爱上他。”

  “那么我每天送一朵,你就有足够的时间爱上我。”

  李斯听到这里就笑了,当真是油嘴滑舌的人。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嬴政后来告诉李斯,他那天到大学研究院查看最新研究成果,出实验室三百里向东,就一见钟情了。

                                  五

  李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不想他,他甚至觉得不会有那么一天。

  于是他假装嬴政还在送着每日的花。

  只要花没谢,他就继续想他。

                                  六

  李斯又听到敲门声,这个月第四次了。

  没什么人会来找他——他是个孤儿,交际圈也就那么大,基本没人会心心念念着。从前那个爱敲他家门的人可不好应付——爱从来都不好应付,他只有回以认真的吻——而且嬴政还天天来,待得久时,一天就耗在和李斯耳鬓厮磨里了。相比之下,但现在敲着门的那群人还真算好应付的。所以敲门声愈来愈重,他还是不急,慢悠悠地整理衣襟,把玫瑰放进柜橱,抽空去厨房泡上了一壶茶,才去开门。

  门口的人穿着时零的制服,脸上的凶神恶煞还没收敛,就对上一张温润的面孔,他欲盖弥彰地咳嗽几声,刚要开口,李斯就打断了他:“我喜欢一个死人你们还管?”

  来人明显被这直白的话噎着了,但他还是重复着那句话:“李斯先生,公司经过讨论,依然认为那朵玫瑰上有我们公司的部分重要文件,需要取回研究。”

  李斯能理解他们,毕竟,一位家财万贯的年轻总裁临终遗言只是给自己交往三年的爱人送一朵玫瑰,确实怎么想怎么蹊跷。

  但李斯明白他的意思。

  “没有。请回吧。”

  四次,同样的五字回答。

  “李斯!你别欺人太甚,我看你还能和我们耗多久!”有人跳脚。

  没多久了,李斯想。因为,他刚刚终于明白怎样才能不想他了。

  而且,就算自己不在了,他也不担心。

  他比谁都清楚,嬴政送的玫瑰里,除了春日露珠的清香和夏日榕树的荫凉,其他什么也没有。

                                七

  王三有半年没见那位姓李的先生了。

  他多了一份新的工作——照顾一朵玫瑰。

  在每日的定期保养结束后,他将那管金黄的时光瓶放回原位——他太久没见过储时这么长的瓶子了,至少得有四十年的光阴。他又看了一眼旁边鲜红欲燃的玫瑰,关上了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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